RBA 責任商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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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
森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致力於企業永續發展,承諾打造尊重人權,有尊嚴地對待並尊重所有員工,創造包容及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 商業經營活動符合環保規範及商業誠信道德標準。 建立管理體系並落實執行, 採取與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一致的行動,建立行為準則。
本準則參考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制定,由五大部分組成:
一、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
所有的工作應當是自願的,依據法令或勞動契約合理預告後,員工可自由離職或終止僱傭關係。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亦不接受供應商使用強迫勞動。
二、禁止雇用童工,年輕勞工從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禁用童工(15歲以下或未達義務教育年齡),亦不接受供應商或分包商使用童工。如有發現童工,需提供協助或補救措施。公司應有保護青年勞工(18歲以下)的機制,確保其身心安全與健康。公司遵守當地所適用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禁止僱用低於法規最低年齡限制之童工並禁止強迫勞動,確保員工不會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視。
三、遵守當地的工時及薪資法規,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與工作條件
每週應至少休息一天,每週的工作時數不應超過60小時,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不得強迫加班。工資應當符合相關的薪酬法律,包括最低工資、超時加班和法定福利。禁止以扣除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
四、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與非人道待遇
禁止任何歧視及任何煽動歧視的行為,尊重員工的基本人權;禁止任何形式的人格侮辱,包括性騷擾、性虐待、體罰、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駡;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相關的政策及預防措施,應有效地傳達給員工。
五、保護隱私權並尊重員工集結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
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隱私和資料安全的法律及監管要求。尊重員工的集結自由、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
一、職業健康與安全
員工可能暴露於健康和安全危機,應使用分級控制以識別、評估減輕危機。為員工提供適當的防護裝備及教育訓練。
二、應急準備及應變程序及防護
評估潛在的緊急事件,透過應變程序將影響降到最低,減少對生命、環境和財產的危害,包括但不限於緊急通報、員工疏散計劃、員工教育訓練及演習。應急演習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當地法律要求取較嚴格者。評估生產設備及機器的安全隱患,避免機器對員工可能造成的傷害,提供防護裝置、連鎖裝置以及屏障。
三、勞動工作,職業病及工業衛生
制定程序和系統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職業傷害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職業傷害的原因採取糾正措施杜絕根源。持續監控工作環境對員工健康的影響因素。識別、評估和控制體力勞動給勞工帶來的危害,定期評估員工的健康及評估是否因工作而受到傷害。
四、公共衛生和食宿
提供乾淨的廁所設施、飲用水及衛生的餐具。員工宿舍應保持乾淨與安全,並提供適當的緊急出口、洗浴熱水、充足的照明和充足的空調通風、獨立安全的場所以供儲存個人和貴重物品,以及適當且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間。
五、健康與安全溝通
應當為員工提供母語或能夠理解之語言,進行適當職業健康和安全培訓,在工作場所顯眼處張貼健康與安全相關資訊。在職前、後定期向所有員工提供培訓,鼓勵員工提出有關健康和安全的疑慮,並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報復。
一、環境許可與資源保護
取得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批准和登記文件。遵守、維護許可證的操作和報告要求。減少或杜絕排放污染物以及生產廢物。減少自然資源的消耗。
二、有害物質及固體廢物
識別、標籤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化學品、廢物及其他物質,從而確保有害物質得以安全地處理、運送、儲存、使用、回收或再用及棄置。實施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固體廢物。追蹤與記錄危險廢棄物及固體廢物的相關數據。
三、廢氣排放
在生產中產生的有害氣體, 應在排放前按要求進行分析、監測、控制和處理。符合法規有效管理破壞臭氧層物質,並對廢氣排放管制和例行監控。
四、材料限制
遵守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禁止或限制在產品和製造過程中納入特定物質。
五、水資源管理
實施用水管理計劃並節約用水,排放或處置污水前,需符合監管法規。
六、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建立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改善能源利用率,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最終達成減碳及淨零排放的目標。
一、誠信經營
在所有商業活動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所有交易及行為均符合誠信廉潔暨保密義務。商業活動中採取零容忍政策來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誠信經營遵循國際貿易、進出口管制、貨品運送及海關等相關法規。發現違反從業道德行為時,主動向本公司通報並提供相關事證。
二、無不正當收益
不從事違法、不當或違反公平競爭的商業行為。不承諾、 不提供、 不收受任何形式的不正當收益。不向本公司的員工、親友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贈與或提供任何不正當的收益。供應商與本公司之間的商業往來,應避免所有可能的利益衝突。所有供應商與本公司人員的接觸必須謹守一般商業往來的分際,一旦有利益衝突或發現有潛在的利益衝突必須立刻報告本公司,並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可能導致的不當行為。
三、資料披露
所有的業務來往應具透明度,並準確地記錄在賬簿和商業記錄上。依法規和行業慣例公開員工、健康與安全、環保及商業活動、組織架構、財務狀況和業績的資料。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的狀況或慣例。
四、知識產權
尊重本公司及其他第三人的智慧財產及知識產權, 轉移知識產權應同時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機密資訊。對本公司的機密資訊充分保護,並保存完整及正確的商業紀錄。
五、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應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六、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
除非受法律禁止,應當制定程序保護檢舉者,並確保其身份的機密性和匿名性。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疑慮,而不用害怕遭到報復。
七、負責任的礦產採購
在產品原料與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來自武裝衝突、非法採礦與低劣工作環境中採礦而來的礦產,即所謂「衝突礦產」。對出自衝突礦產及高風險區域的礦石,應實施負責任供應鏈的指引,或同等及認可的盡職調查。
八、隱私
承諾合理的保護任何有業務來往者的個人資料和隱私(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
一、公司承諾
建立人權、健康和安全、環境和道德政策聲明,確認供應商承諾執行管理層認可的盡職調查和持續改善。政策聲明應公開,並以員工透過無障礙管道理解的語言傳遞予員工。
二、管理職責與責任
應明確指定高階主管和公司代表來負責保證管理體系和相關計劃的實施。高階管理層應定期檢查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三、法律和客戶要求
採用或制定程序識別、監察並理解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
四、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採用或制訂流程,以識別與營運相關的合法性、環境、健康與安全以及員工活動和道德的風險,包括與營運相關嚴重影響人權和環境的風險。應確定每項風險的相對重要性,並實施適當程序和管制,以控制已識別的風險並確保符合法規監管。
五、改進目標
制定書面績效目標、指標和實施計劃來提高社會、環境、健康及安全表現,包括對供應鏈在實現這些目標中取得的成效進行定期審核。
六、培訓
為管理層及員工制定培訓計劃,以實施政策、程序和改進目標,滿足適用的法律和監管要求。
七、溝通
建立溝通的機制,向員工、供應商和客戶傳達有可能造成公司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八、員工及利害關係人的參與和補救措施
建立與員工、員工代表以及其他相關或必要的持股者進行持續雙向溝通的流程。建立獨立之申訴/舉報機制,讓內、外部利害關係人能夠在不用擔心被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得以即時回饋意見。亦可透過匿名舉報方式,反應意見。
九、審核、評估與糾正措施
定期進行自我評估,確保符合法律與監管的要求。制定程序確保能及時糾正在內、外部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流程並提出有效補救。
十、文檔和記錄
制定和保留文件與記錄,確保遵守法規和公司要求,並適當的保護隱私。